【槍殺姨舅】女保鑣涉槍殺姨舅案續審 二舅指被告喪母後表示不想生存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1/07/02 19: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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詹前駒(右)於高等法院作供後離開法院大樓。林育慧攝

47歲女保鑣疑因不滿姨舅遲遲未處理外婆遺下之物業,於鰂魚涌公園傾談槍殺兩名姨舅,另槍傷兩名姨舅。女保鑣否認謀殺等共4罪,案件今(2日)於高等法院續審。受槍傷二舅父供稱,被告於母親去世後曾表示不想生存,他們感覺被告曾萌自殺念頭,其後他們發現被告於母親骨灰龕旁預留位置給自己,二舅表示當時感到驚訝。

被告詹心桀(47歲),被控兩項謀殺及兩項有意圖而射擊罪,被告承認於精神受影響下誤殺兩名死者,不獲控方接納。

控罪指她於2018年6月26日及27日,在香港謀殺二姨詹少芬(80歲)及四舅父詹鎮基(62歲),並於6月26日在太古城道鰂魚涌公園,意圖使二舅父詹前駒(74歲)及三姨詹小慧(65歲)的身體受嚴重傷害而向他們射擊。

詹小慧今於高等法院作供。林育慧攝

二舅父詹前駒於辯方盤問下指,他讀小學時隨母親從內地來港,其他姐妹先後來港,胞弟鎮基則在香港出生,比他年長10多歲大姐少卿其後移居天津,並於政府機關從事有關化學工作,其後在天津結婚。

二舅供稱,於80年代到北京工作時會探望大姐,但沒有印象見過被告。辯方指,當時大姐與丈夫關係差,甚至遭丈夫虐打,並已有精神病。二舅供稱不知道,但指大姐來港後,覺得其性格「怪怪哋」。二舅指二姐少芬與大姐溝通較多,其他弟妹在香港長大,未曾與大姐一同生活過。

二舅指大姐來港後與弟鎮基及母親同住,二舅指探望母親時,會順道與大姐見面。二舅指大姐與被告於90年代來港定居,他指被告從天津來港後工作,曾被大姐嫌棄所做工作不夠高級,因被告不諳電腦,大姐遂要求母親出資讓被告修讀電腦,被告最終修讀一半便放棄。

辯方指被告來港後難以適應香港生活,二舅供稱並不知道,或許被告心態不同,因她曾自言聰明,「心態係做高級嘅嘢」。二舅指大姐去世前他前往探望,他記憶當時甚少見過被告,不知被告是否刻意避開。

有關安排大姐獲分母親遺產事宜,二舅指於大姐生前從沒有提及,直至2015年大姐去世時,二舅指為令她走得舒服,遂首次提及遺產事宜。辯方則指每人可獲遺產分配12至13萬,二舅供稱母親於2011年底去世,基於大家均感傷心,故不急於處理。二舅同意辯方所指,被告從不就母親可獲分多少而有爭議,二舅供稱「我問過佢,佢話唔在乎幾多錢」。

就安排大姐入住老人院事宜,二舅供稱提出建議後,與被告及其兄長魏敬東溝通作安排,二舅又指印象中到老人院探訪時,沒有遇過被告,辯方則指被告每天均前往老人院探望,二舅曾多次遇上被告,二舅供稱沒有。

二舅續稱大姐去世後,他曾獨自趕往醫院,當時被告亦在床邊。辯方指被告於母親去世後極度傷心,二舅供稱應該是,並指被告於喪禮後表示不想生存,他們感覺到被告萌自殺念頭。二舅指當時各人以各種方法安慰被告,著她要堅強,大姐亦不想「睇你跟住走」,並指被告可以分一半錢維持生活。

辯方又指,被告的母親骨灰龕旁預留位置予自己。二舅供稱最初並不知道,因當時首次知道詹心桀這個名字,對此二舅表示感到驚訝。

代表律師指被告另曾提及投訴醫院醫生治療不當,二舅表示不熟悉。二舅又指,於2016年至2018年間,只見過被告兩次,期間並無發現被告情緒起伏。

另一名傷者三姨詹小慧供稱,案發當日未有察覺被告精神異常,她在公園與二姐詹少芬擬先行離開時,她突然聽到一聲巨響,及後看見四哥鎮基倒地。三姨供稱再聽到一聲響聲後,看見二姐少芬在其面前倒下,並且看見二哥前駒坐在柱後。

三姨供稱望向被告時,看見被告舉槍對著自己,她遂蹲在涼亭椅背後。當她見到四哥鎮基血流如注及二姐少芬沒有反應時,曾推2人及他們「唔好瞓」。三姨指當時才意識到被告所持的是真槍及「好大件事」。

聆訊下周一(5日)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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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育慧